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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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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51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18日23:22: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2-CS010C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18日  2022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路

联系方式:0663-823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663-8888225

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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