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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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蓝和村茶叶批发市场E幢013号 | 折扣率:98.00% |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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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材原料(具体是: 米、面、油、 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所提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体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 1,250,000.00 |
谢楚珊、郑锐东、李娟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 时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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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华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67 | 25.33 | 14.39 | 84.39 | 1 | 1 |
揭阳市弘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67 | 15.00 | 15.00 | 58.67 | 2 | 2 |
广东晟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67 | 15.00 | 14.84 | 58.51 | 3 | 3 |
揭阳市凯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33 | 17.33 | 14.69 | 54.35 | 4 |
名 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路
联系方式:0663-8231229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0663-8888225
项目联系人:洪佳曼
电 话:0663-8888225
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