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龙潭镇“稻鱼共生+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废标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未签名或盖章
合同包1(龙潭镇“稻鱼共生+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赖利军、黄绍庆、蔡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 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收取:①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②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计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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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龙潭镇“稻鱼共生+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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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揭西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揭西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5323390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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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洪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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