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系统设备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系统设备升级项目
2、项目编号:ZCY2023-GK128A
3、项目预算(元):人民币282998.00元
4、最高限价(元):人民币282998.00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新村和兴居5楼广东众采云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5时00分(我公司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洪女士,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663-888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