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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2023年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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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01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01日15:21:38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2023年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3-GK158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2023年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60.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1201152353_98181.png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南环一路        

联系方式:林先生 0663-669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洪女士 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663-8888225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2023年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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