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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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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41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18日17:36:33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概况

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4-CS029C

项目名称: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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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内须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揭西县揭西县城环城北路东段        

联系方式:罗先生 0663-559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洪女士 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663-8888225